遭遇非法行医毁容女子维权,3个月后她却突然成了被告

近日有媒体报道,37岁的周女士在岳阳一家医美机构做水光针项目“毁容”后,在多个平台上发帖维权和求助,却被另一家美容公司告上法庭,起诉周女士侵犯其名誉权。
 
女子毁容后发帖求助维权,美容公司起诉其侵犯名誉
 
据今日女报报道,今年5月9日,周女士在昱X医疗美容由院长胡某为她打了水光针,术后周女士脸上出现密集的有规则的红丘疹。胡某认为“就是有点炎症”,建议她吃消炎药。10天后,吃了消炎药的周女士脸上的红丘疹不但没有消退,反而越来越严重。随后周女士辗转多地医院求医,医生的意见是“很难处理”。
 

周女士打水光针后满脸红丘疹

 
后来经过相关部门查实,胡某没有《医师资格证》和《医师执业证》,其擅自给周女士进行水光针注射,属于非法行医。涉事医美机构被行政处罚5000元,停业整改违法行为。
 
然而,周女士却在8月19日收到了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的传票。这件事源于周女士的网上发帖。
 
7月29日,周女士她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求助信息:“我5月9日在岳阳《铭X美容:昱X医疗》打水光针导致严重毁容了,差不多三个月时间,看了好多专家一直没有好的治疗方案,拜请强大的朋友圈转发,请求朋友圈资源找到有缘专家帮帮我。”
 
在这条求助信息后,周女士还添加了自己被“毁容”的8张图片以及权威医院的诊断报告。类似的信息,周女士还发布到了其他社交平台。而就是因这些维权信息,她成了被告。
 

周女士在朋友圈发的求助信息

 
把周女士告上法庭的,是湖南铭X美容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铭X美容公司”)、岳阳楼区东茅岭铭X美容店、岳阳楼区城陵矶铭X美容店。上述三家美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,分别是欧某立、欧某伟、欧某珊。
 
原告在民事起诉书中称,周女士是和昱X医疗美容发生的纠纷,铭X美容公司和昱X医疗美容是完全不同的法人主体,从事的是不同业务内容。周女士在对外发布信息时,损害了“铭X美容”的品牌,导致其社会声誉受损、社会评价降低,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,营业额下跌,且损害后果仍在持续。原告要求周女士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,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。
 
对于铭X美容公司告自己损毁名誉,周女士不认可:“铭X美容公司和昱X医疗美容法人代表是同一人,公司地址完全在一起。而且,他们一直公开宣称昱X医疗美容是铭X美容公司的品牌之一,现在昱X医疗美容违法了,我怎么就不能提铭X美容公司呢?况且,我现在已经删除了这条信息。”
 
医美机构:顾客索赔数百万,发帖侵犯名誉,将依法维权
 
8月19日,铭X创始人、昱X医疗美容法定代表人欧某立回应称:“周女士故意混淆两家公司对其的侵权行为,并肆意发帖,已构成名誉侵权,侵权公司已经起诉;造成周女士脸部出现状况的虽然是我公司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,但发生在公司,我们已经明确表态:先垫付所有治疗费,待治疗终结,公司也会帮员工一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;但周女士因经济紧张,提出200万到500万元高额索赔,并无调解诚意;周女士言而无信,说好协商处理又四处发帖,公司将依法维权。”
 

 
8月25日,记者见到了欧某立和其妹妹欧某伟。欧某立表示,事情发生后,她们除了给钱让周女士去长沙和上海治疗,也找了全国很多知名医生咨询,但一直没有好的治疗方案。
 
“她可以随便选择一家正规的三甲医院治疗,所有费用都由我们承担。”欧某立说,“最开始去湘雅二医院做检测,医生建议采取手术的方式将肉芽肿挖出,但她对此比较恐惧,导致一直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。现在,该我们承担的责任都承担了,罚款也罚了。”
欧某立承认,胡某确实是昱X医疗美容的行政院长,且没有医师资质,“这次胡某对周女士进行面部手工注射水光针以及添加药品,都是他的私人行为,注射的美容产品也都是他私自采购,我们完全不知情。现在我们公司也成了受害者,我们也要起诉他。我们已经把他开除了”。
 
对于为何为起诉周女士,欧某伟称,铭X美容公司和昱X医疗美容属于商业合作关系,两家公司的法人主体不一样。“我们多次要求她停止侵犯铭X美容公司的名誉权,但她不听,加上她和昱X医疗美容的协商谈不拢,所以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。”欧某伟说。
 
法律专家:如有证据则侵权可能性不大,解决医美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
 
针对该事件,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主任曹伟律师分析认为,首先,铭X美容公司和医美机构确实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,但周女士表述时在生美品牌和医美品牌之间用了“:”,如果周女士能够出具证据,证明生美企业确有医美机构是其旗下品牌企业的宣传证据时,则法院判决周女士行为构成侵权可能性不大。
 
其次,如法院查实周女士在信息传播中内容属实,则法院判决周女士构成侵权可能性不大。
 
第三,对于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到的周女士确有高额索赔行为,则医疗机构有权利予以拒绝,可以按照正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,如医调委协商、诉讼途径等。
 
近年来,求美者维权反遭医美机构起诉的事件时有发生。当出现医美纠纷时,有些不理性的求美者采取了拉横幅、聚众闹事、网上散布不实信息等过激行为,扰乱了医美机构的正常经营秩序,侵犯机构名誉,医美机构则直接将“医闹者”诉至法院。
 

2014年,一女子在整形医院当众脱衣。

 
曹伟律师表示,当医美机构遇到“天价索赔”和“医闹”时,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不应该忍气吞声,而要积极取证,可以到公安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司法部门寻求帮助,追究不良客户的侵权责任。